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优质中小企业需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数据更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以来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报数据
为完成2023年度信息更新工作,加快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汇聚。按照省、市工信部门要求,请2019年以来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注册和申报。
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第一步按属地原则进行注册登录(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陆,无需重复注册),完成法人实名认证和数字化水平评测;第二步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除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外的其他指标可填截至2022年12月底的相关数据;第三步在“其他材料”处仅上传填报后下载打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分数部分无需手动填写),“真实性声明”需签字盖章。第四步完成所有操作后进行提交。
二、优质中小企业2023年度信息更新工作
请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间登录培育平台,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2年底有关数据。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复核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未进行注册和申报操作的企业将无法参加信息更新,按照《办法》规定,所有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应报尽报。
(二)为做好园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欢迎各中小企业联系人于2月7日前扫码入高新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群。
工作联系人:王泽聪 88149590 孙冠博 84978727;
平台技术联系人:文露 李阳阳 024-86895724。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31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优质中小企业需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数据更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以来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报数据
为完成2023年度信息更新工作,加快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汇聚。按照省、市工信部门要求,请2019年以来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注册和申报。
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第一步按属地原则进行注册登录(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陆,无需重复注册),完成法人实名认证和数字化水平评测;第二步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除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外的其他指标可填截至2022年12月底的相关数据;第三步在“其他材料”处仅上传填报后下载打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分数部分无需手动填写),“真实性声明”需签字盖章。第四步完成所有操作后进行提交。
二、优质中小企业2023年度信息更新工作
请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间登录培育平台,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2年底有关数据。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复核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未进行注册和申报操作的企业将无法参加信息更新,按照《办法》规定,所有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应报尽报。
(二)为做好园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欢迎各中小企业联系人于2月7日前扫码入高新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群。
工作联系人:王泽聪 88149590 孙冠博 84978727;
平台技术联系人:文露 李阳阳 024-86895724。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