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事宜详见附件1。
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示件(附件2)及电子版刻光盘(含认定报告盖完章后扫描的PDF文件、报告的word文档、表格的excel文档)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84797332)。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23]号).pdf
附件2:关于申报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请示.docx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4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事宜详见附件1。
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示件(附件2)及电子版刻光盘(含认定报告盖完章后扫描的PDF文件、报告的word文档、表格的excel文档)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84797332)。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23]号).pdf
附件2:关于申报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请示.docx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