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企业:
近日,市工信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7)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材料及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明确,为做好园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目前,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端已开通,请有意申报企业,认真研究、严格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通过线上和线下完成申报工作,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保持一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请书一式4份(附件1)、佐证材料一式2份(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须同步于10月24日前上报;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自评表一式1份(附件4)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附件5),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须同步于每季度末前上报。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通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容。
联系人:王泽聪 联系电话:88149590
邮箱:464098124@qq.com
附件6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7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8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7月7日
各中小企业:
近日,市工信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7)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材料及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明确,为做好园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目前,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端已开通,请有意申报企业,认真研究、严格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通过线上和线下完成申报工作,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保持一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请书一式4份(附件1)、佐证材料一式2份(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须同步于10月24日前上报;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自评表一式1份(附件4)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附件5),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须同步于每季度末前上报。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通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容。
联系人:王泽聪 联系电话:88149590
邮箱:464098124@qq.com
附件6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7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8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