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开展我区已享受薪酬补贴且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紧缺人才一年来履职尽责、发挥骨干人才作用情况,以及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二、考核程序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按要求对享受政策待遇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并附2023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附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满足等相关说明材料。
(二)地区审核。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考核材料,形成审核意见,填写《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完成考核工作,并于 3 月 15 日 17 时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和 EXCEL 表格电子版:
(一)《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和2023 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考核不合格情况说明及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满足等相关材料;
(三)《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3 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地址:大连高新区海外学子创业园A座一楼人才会客厅
附件3-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大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开展我区已享受薪酬补贴且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紧缺人才一年来履职尽责、发挥骨干人才作用情况,以及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二、考核程序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按要求对享受政策待遇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并附2023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附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满足等相关说明材料。
(二)地区审核。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考核材料,形成审核意见,填写《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完成考核工作,并于 3 月 15 日 17 时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和 EXCEL 表格电子版:
(一)《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和2023 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考核不合格情况说明及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满足等相关材料;
(三)《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3 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地址:大连高新区海外学子创业园A座一楼人才会客厅
附件3-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大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