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大高管发〔2023〕3号)以及《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大高管发〔2023〕5号)政策规定,为保障2023年政策兑现工作及时、准确,现开展政策申报工作。此轮申报工作围绕《政策》中第五条“促进企业‘小升规’发展”、第六条“推进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和第七条“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促进企业“小升规”发展
对于注册在高新区,2023年度首次实现升规入统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2023年度首次实现升规入统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含新注册企业入库和规下升规上企业;
2.企业2023年度升规入统结果以统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二、扶持标准
2023年度首次实现升规入统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小升规”奖励政策申请表》;
2.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推进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
对2023年度区内非独立法人转变为独立法人的企业,并且在2023年度内实现升规入统,给予一定奖励,上限不超过区级贡献的80%。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是高新区内注册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在2023年内转变为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在2023年内实现升规入统;
3.企业2023年度升规入统结果以统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二、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转化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服务业企业参照2023年度营业收入3%比例,工业企业参照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3%比例,其余行业类别企业参照2023年度销售额(总产值)3%比例,奖励额度四舍五入取整数。上限不超过区级贡献的80%。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政策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
对于注册地在高新区、获评程序是通过高新区申报完成的企业,2023年度内,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0万元。2023年度内,对于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2万元;新引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6万元。
此次面向2023年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兑现。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高新区,获评程序是通过高新区申报完成,2023年度内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对于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企业在2023年度迁入高新区。
3.专精特新企业资质认定结果以“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工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二、扶持标准
1.对于注册地在高新区、获评程序是通过高新区申报完成的企业,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0万元;
2.对于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2万元;新引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6万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标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标准。
三、申报材料
1.《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申请表》;
2.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可电话咨询并进行申报。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日。
附件1:“小升规”奖励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2: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3: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申请表.docx
联系人:鲍文 电话:88149750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大高管发〔2023〕3号)以及《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大高管发〔2023〕5号)政策规定,为保障2023年政策兑现工作及时、准确,现开展政策申报工作。此轮申报工作围绕《政策》中第五条“促进企业‘小升规’发展”、第六条“推进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和第七条“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促进企业“小升规”发展
对于注册在高新区,2023年度首次实现升规入统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2023年度首次实现升规入统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含新注册企业入库和规下升规上企业;
2.企业2023年度升规入统结果以统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二、扶持标准
2023年度首次实现升规入统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小升规”奖励政策申请表》;
2.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推进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
对2023年度区内非独立法人转变为独立法人的企业,并且在2023年度内实现升规入统,给予一定奖励,上限不超过区级贡献的80%。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是高新区内注册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在2023年内转变为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在2023年内实现升规入统;
3.企业2023年度升规入统结果以统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二、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转化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服务业企业参照2023年度营业收入3%比例,工业企业参照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3%比例,其余行业类别企业参照2023年度销售额(总产值)3%比例,奖励额度四舍五入取整数。上限不超过区级贡献的80%。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政策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
对于注册地在高新区、获评程序是通过高新区申报完成的企业,2023年度内,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0万元。2023年度内,对于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2万元;新引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6万元。
此次面向2023年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兑现。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高新区,获评程序是通过高新区申报完成,2023年度内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对于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企业在2023年度迁入高新区。
3.专精特新企业资质认定结果以“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工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二、扶持标准
1.对于注册地在高新区、获评程序是通过高新区申报完成的企业,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0万元;
2.对于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2万元;新引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36万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标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标准。
三、申报材料
1.《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申请表》;
2.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可电话咨询并进行申报。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日。
附件1:“小升规”奖励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2:企业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3: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申请表.docx
联系人:鲍文 电话:88149750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