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确保《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启动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升级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通知》(辽粮发[2021]12号)、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大连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大发改[2025]9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址位于大连高新区内,以粮油产品(大米、面粉、食用大豆油)批发零售为主的粮油供应点、超市连锁经营网点及个体营业点。
二、申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粮油产品和居民日用消费品为主,日常经营运转正常、发展良好,销售的商品均明码标价;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其它违法、违规问题;
(三)营业场所应位于物流配送和居民采购均较为便利的位置;
(四)具备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营业场所装修简洁,店内通风、明亮,营业面积、仓储能力和库房条件能满足应急供应需要,配备满足经营所需的网络及通讯等设施;
(五)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六)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护有关规定,相关措施和设备能够确保粮油不受到污染;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申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大连市粮食应急网点申报表(附件)。
四、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做到:
(一)依法诚信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大经营变动情况;
(二)积极开展粮食安全、爱粮节粮知识宣传;
(三)积极参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应急供应知识学习、培训和演练;
(四)服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应急指令要求完成应急供应任务。
五、申报程序:
有意申请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企业请于信息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递交申请资料,下载附件中的大连市粮食应急网点申报表,并认真据实填写,不详之处请与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
联 系 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辛彩燕
联系电话:0411-88149371
邮 箱:714876264@qq.com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3日
为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确保《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启动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升级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通知》(辽粮发[2021]12号)、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大连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大发改[2025]9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址位于大连高新区内,以粮油产品(大米、面粉、食用大豆油)批发零售为主的粮油供应点、超市连锁经营网点及个体营业点。
二、申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粮油产品和居民日用消费品为主,日常经营运转正常、发展良好,销售的商品均明码标价;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其它违法、违规问题;
(三)营业场所应位于物流配送和居民采购均较为便利的位置;
(四)具备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营业场所装修简洁,店内通风、明亮,营业面积、仓储能力和库房条件能满足应急供应需要,配备满足经营所需的网络及通讯等设施;
(五)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六)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护有关规定,相关措施和设备能够确保粮油不受到污染;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申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大连市粮食应急网点申报表(附件)。
四、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做到:
(一)依法诚信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大经营变动情况;
(二)积极开展粮食安全、爱粮节粮知识宣传;
(三)积极参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应急供应知识学习、培训和演练;
(四)服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应急指令要求完成应急供应任务。
五、申报程序:
有意申请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企业请于信息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递交申请资料,下载附件中的大连市粮食应急网点申报表,并认真据实填写,不详之处请与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
联 系 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辛彩燕
联系电话:0411-88149371
邮 箱:714876264@qq.com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