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6年度算力券
正式申领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算力券政策实施细则》(辽数政发〔2026〕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省数政局启动了2026年度辽宁省算力券正式申领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算力券申领要求
申领对象须在2026年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算力服务合同,并产生真实有效的算力服务实际支出。算力券支持内容、补贴标准、申领对象、准入条件与使用规则,均遵照《实施细则》执行。
二、算力券申领流程
本次算力券申领流程分为自主申报、资格初审、复审发券三个环节,相关工作在“辽宁省算网模智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Lzh.Lndatagroup.com.cn)上完成,具体操作指南在平台“算力券专区”“申领通知”中获取。
(一)自主申报。申领对象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平台上注册完成后,提交算力服务合同、单位营业执照、算力券领取申报表、算力资源预计使用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申报。算力供给方也应完成平台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可在平台下载,详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省数据局将申请材料转至属地数据管理部门,各地区数据管理部门完成对申领对象资格及对应算力供给方资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书面盖章后报送至市数据局,市数据局依据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推送给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复核。
(三)复审发券。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依据市数据局审核推送情况,组织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申领对象发放电子算力券。
三、算力券申领时间
1.自主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截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
2.资格初审时间。采取“即申即审”方式。省数据局实时将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转至属地数据管理部门,由各地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初审,核查申报主体资格及对应算力供给方资质,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数据局书面反馈初审意见,市数据局完成复核后按流程推送办理。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15日24时。
3.复审发券时间。采取“即审即发”方式,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实时在平台上,对市数据局推送的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并按规定发放电子算力券。
4.平台开放时间。平台于2026年10月26日起,每日9时至18时开放。
四、其他
(一)本通知所涉平台操作流程、相关材料模板,可在平台线上下载。
(二)如申报材料、申报数据等内容涉密,请各单位线下报送材料,由区营商局汇总后报送市数据局。
(三)算力券申报资格初审要按照《实施细则》明确的支持内容、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等事项,重点审核算力应用场景、真实自用、规模匹配、合规要求、应用成效、算力供给方智能算力实际规模等情况。
(四)算力券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事项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钱勇 18624214787
附件:算力券申领提交材料清单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10月28日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6年度算力券
正式申领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算力券政策实施细则》(辽数政发〔2026〕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省数政局启动了2026年度辽宁省算力券正式申领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算力券申领要求
申领对象须在2026年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算力服务合同,并产生真实有效的算力服务实际支出。算力券支持内容、补贴标准、申领对象、准入条件与使用规则,均遵照《实施细则》执行。
二、算力券申领流程
本次算力券申领流程分为自主申报、资格初审、复审发券三个环节,相关工作在“辽宁省算网模智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Lzh.Lndatagroup.com.cn)上完成,具体操作指南在平台“算力券专区”“申领通知”中获取。
(一)自主申报。申领对象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平台上注册完成后,提交算力服务合同、单位营业执照、算力券领取申报表、算力资源预计使用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申报。算力供给方也应完成平台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可在平台下载,详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省数据局将申请材料转至属地数据管理部门,各地区数据管理部门完成对申领对象资格及对应算力供给方资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书面盖章后报送至市数据局,市数据局依据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推送给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复核。
(三)复审发券。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依据市数据局审核推送情况,组织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申领对象发放电子算力券。
三、算力券申领时间
1.自主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截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
2.资格初审时间。采取“即申即审”方式。省数据局实时将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转至属地数据管理部门,由各地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初审,核查申报主体资格及对应算力供给方资质,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数据局书面反馈初审意见,市数据局完成复核后按流程推送办理。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15日24时。
3.复审发券时间。采取“即审即发”方式,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实时在平台上,对市数据局推送的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并按规定发放电子算力券。
4.平台开放时间。平台于2026年10月26日起,每日9时至18时开放。
四、其他
(一)本通知所涉平台操作流程、相关材料模板,可在平台线上下载。
(二)如申报材料、申报数据等内容涉密,请各单位线下报送材料,由区营商局汇总后报送市数据局。
(三)算力券申报资格初审要按照《实施细则》明确的支持内容、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等事项,重点审核算力应用场景、真实自用、规模匹配、合规要求、应用成效、算力供给方智能算力实际规模等情况。
(四)算力券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事项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钱勇 18624214787
附件:算力券申领提交材料清单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