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原定于今年4月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简称“加博会”)因疫情两次展期,现已确定于2020年12月17-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现将参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17-20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其中17-18日为专业观众日,19-20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展区设置
展会设一个主题展、六个专业展(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并将举办“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主题论坛”、“零供对话及产品购销对接”等配套活动。
三、同期举办线上展活动
为充分利用加博会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本届加博会将在今年5月13-16日成功举办首场线上推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与阿里巴巴1688平台合作,于12月17-20日与线下展同期举办第二场线上推广活动(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 组织参加加博会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特别是在疫情之下推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的一项有效举措。请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并积极组织带队参展。
2. 参展确认。在前期报名的基础上,按照“基本不变,个别调整”的原则,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参展企业进行调整,并适当增加新的企业。所有参展企业均需重新填写“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新增企业还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电子版资料。请于2020年10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
3. 积极参与线上推广活动。请有意向参加企业按照“第十二届加博会第二场线上推广活动方案”(附件2)参加活动流程报名确认,于10月29日前将参会申请表(附件1)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大连市商务局:孔强 0411-83686375,916485320@qq.com
高新区:白梅 0411-84799952,baimei@dlhitech.com
附件1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2第十二届加博会第二场线上推广活动方案.docx
投资促进局
2020年10月26日
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原定于今年4月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简称“加博会”)因疫情两次展期,现已确定于2020年12月17-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现将参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17-20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其中17-18日为专业观众日,19-20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展区设置
展会设一个主题展、六个专业展(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并将举办“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主题论坛”、“零供对话及产品购销对接”等配套活动。
三、同期举办线上展活动
为充分利用加博会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本届加博会将在今年5月13-16日成功举办首场线上推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与阿里巴巴1688平台合作,于12月17-20日与线下展同期举办第二场线上推广活动(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 组织参加加博会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特别是在疫情之下推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的一项有效举措。请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并积极组织带队参展。
2. 参展确认。在前期报名的基础上,按照“基本不变,个别调整”的原则,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参展企业进行调整,并适当增加新的企业。所有参展企业均需重新填写“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新增企业还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电子版资料。请于2020年10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
3. 积极参与线上推广活动。请有意向参加企业按照“第十二届加博会第二场线上推广活动方案”(附件2)参加活动流程报名确认,于10月29日前将参会申请表(附件1)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大连市商务局:孔强 0411-83686375,916485320@qq.com
高新区:白梅 0411-84799952,baimei@dlhitech.com
附件1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2第十二届加博会第二场线上推广活动方案.docx
投资促进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