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9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现将见习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2.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拥有对见习人员进行指导并提升技能水平的带教老师;
3.工作环境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4.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5.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将材料送至人才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党群工作部复审。将审核通过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认定为见习基地,并定期在园区官网上公布名单。
申请材料如下:
1.《大连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见习单位及见习生管理办法;
4.见习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5.企业无安全事故、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承诺书。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高新区海外学子创业园B座
联系电话:84597071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9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现将见习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2.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拥有对见习人员进行指导并提升技能水平的带教老师;
3.工作环境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4.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5.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将材料送至人才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党群工作部复审。将审核通过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认定为见习基地,并定期在园区官网上公布名单。
申请材料如下:
1.《大连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见习单位及见习生管理办法;
4.见习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5.企业无安全事故、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承诺书。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高新区海外学子创业园B座
联系电话:84597071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