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支持措施》),为规范我区OPC社区建设,聚焦培育人工智能新型创业主体,构建完善人工智能OPC创业生态,现组织开展OPC社区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入库申报条件
《支持措施》所称OPC社区,是指为OPC创业主体提供空间载体、AI资源对接、专业孵化服务、场景赋能、投融资对接、人才培育等全链条服务的特色创业孵化平台。
申报入库的OPC社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主体资质:运营主体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无失信记录、无重大安全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备持续市场化运营能力,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建设方向。
2.入驻规模:已实际入驻合规OPC创业主体不少于10家。
3.人员配置:配备专职服务人员≥2人、签约常驻创业导师≥1人。
4.场地标准:场地集中独立,达到“入驻即用”拎包办公条件;自主支配场地面积≥1000㎡或标准化创业工位≥50 个;孵化及公共服务配套场地占总场地面积比例≥75%;为符合条件的OPC免费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办公工位。
5.租赁期限: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或合作经营场地剩余有效租期≥2年,如租赁场地剩余租期不足2年,但已签订书面续租意向协议的,可正常申报。
6.配套设施:社区应具备完善的办公、会议与活动空间,支持共享办公、设施共用、弹性租赁等灵活使用方式。
7.服务能力:具备开展创业辅导、场景对接、资源对接、投融资对接、政策申报等服务能力。具备政策统筹服务能力,协助入驻OPC主体申报《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各项扶持政策,履行材料汇总、前置初审等职责。组织开展各类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提交活动日程等相关材料完成报备,区三创中心将对每期活动开展常态化跟踪和成效评估。
(二)入驻OPC须符合条件
入驻社区的合规OPC创业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主体资格
(1)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建设方向。
(3)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注册时间在2021年6月15日之后)。
(4)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人员结构
(5)企业员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6)单一个人在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决策和主要业务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股权穿透后,单一创始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3.技术特征
(7)以人工智能技术作为核心生产工具与关键驱动力。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或相关技术,完成核心产品或服务、主要业务流程等,实现商业闭环。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智能设施使用能力(包括自有或租用),能够支撑其全业务链路的独立或主导运行。
(三)社区入库申报材料
申报OPC社区入库需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加盖运营主体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1.《大连高新区OPC社区入库备案表》(附件1);
2.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自有产权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合作经营须提供合作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以及场地平面图、配套设施(会议室、路演厅、工位等)实景照片、功能区域划分说明等;
4.OPC社区管理机构人员名单(须附社保缴纳证明,创业导师聘书,附件2);
5.入驻OPC企业名单(须附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复印件、企业简介及业务介绍,附件3);
6.社区管理制度情况表(须附制度文件,附件4);
7.其他补充材料。
(四)动态管理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OPC社区建设工作;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负责OPC社区入库申报、条件审核、入库公示、评估考核、退库管理等相关工作。
1.OPC社区入库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入库OPC社区实行绩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作为《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评估核心内容:以定量数据为主,包括入驻OPC数量及成长性、AI资源使用额度、专职人员及导师数量、获得各项政策总额、AI资源对接服务、场景开发建设、创业赛事及培训活动举办、政策落地服务、社区及企业认定表彰等。
2.入库社区信息变更需及时报备:运营主体名称、法人、场地地址、经营面积、核心服务人员、运营模式等发生变更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保留入库资格。
3.入库社区须按季度更新入驻OPC企业名单(附件3),并及时向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备,做好信息动态维护。
4.入库OPC社区需按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调研、核查情况、上报数据及政策落实等工作。
5.入库OPC社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予以清退出库,取消相关扶持政策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库:
(1)年度绩效评估连续2次不合格,或连续2次不参加绩效评估。
(2)场地缩减、租赁到期、企业流失等不再满足入库基础硬性条件的。
(3)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申报材料及运营数据,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入驻OPC数量连续6个月低于入库最低标准,或连续6个月无新增企业的。
(6)主动申请退出OPC社区入库管理的。
(7)其他违反高新区OPC发展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准入条件充分兼顾当前OPC发展实际,后续将结合社区培育成效及发展情况,对申报条件实施动态调整。请有意向创建高新区OPC社区的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冉翔、孙舒昕
联系方式:0411-81890867、0411-81895302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1.大连高新区OPC社区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OPC社区管理机构人员名单.docx
附件3.入驻OPC企业名单.docx
附件4.社区管理制度情况表.docx
根据《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支持措施》),为规范我区OPC社区建设,聚焦培育人工智能新型创业主体,构建完善人工智能OPC创业生态,现组织开展OPC社区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入库申报条件
《支持措施》所称OPC社区,是指为OPC创业主体提供空间载体、AI资源对接、专业孵化服务、场景赋能、投融资对接、人才培育等全链条服务的特色创业孵化平台。
申报入库的OPC社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主体资质:运营主体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无失信记录、无重大安全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备持续市场化运营能力,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建设方向。
2.入驻规模:已实际入驻合规OPC创业主体不少于10家。
3.人员配置:配备专职服务人员≥2人、签约常驻创业导师≥1人。
4.场地标准:场地集中独立,达到“入驻即用”拎包办公条件;自主支配场地面积≥1000㎡或标准化创业工位≥50 个;孵化及公共服务配套场地占总场地面积比例≥75%;为符合条件的OPC免费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办公工位。
5.租赁期限: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或合作经营场地剩余有效租期≥2年,如租赁场地剩余租期不足2年,但已签订书面续租意向协议的,可正常申报。
6.配套设施:社区应具备完善的办公、会议与活动空间,支持共享办公、设施共用、弹性租赁等灵活使用方式。
7.服务能力:具备开展创业辅导、场景对接、资源对接、投融资对接、政策申报等服务能力。具备政策统筹服务能力,协助入驻OPC主体申报《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各项扶持政策,履行材料汇总、前置初审等职责。组织开展各类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提交活动日程等相关材料完成报备,区三创中心将对每期活动开展常态化跟踪和成效评估。
(二)入驻OPC须符合条件
入驻社区的合规OPC创业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主体资格
(1)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建设方向。
(3)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注册时间在2021年6月15日之后)。
(4)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人员结构
(5)企业员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6)单一个人在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决策和主要业务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股权穿透后,单一创始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3.技术特征
(7)以人工智能技术作为核心生产工具与关键驱动力。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或相关技术,完成核心产品或服务、主要业务流程等,实现商业闭环。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智能设施使用能力(包括自有或租用),能够支撑其全业务链路的独立或主导运行。
(三)社区入库申报材料
申报OPC社区入库需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加盖运营主体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1.《大连高新区OPC社区入库备案表》(附件1);
2.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自有产权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合作经营须提供合作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以及场地平面图、配套设施(会议室、路演厅、工位等)实景照片、功能区域划分说明等;
4.OPC社区管理机构人员名单(须附社保缴纳证明,创业导师聘书,附件2);
5.入驻OPC企业名单(须附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复印件、企业简介及业务介绍,附件3);
6.社区管理制度情况表(须附制度文件,附件4);
7.其他补充材料。
(四)动态管理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OPC社区建设工作;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负责OPC社区入库申报、条件审核、入库公示、评估考核、退库管理等相关工作。
1.OPC社区入库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入库OPC社区实行绩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作为《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评估核心内容:以定量数据为主,包括入驻OPC数量及成长性、AI资源使用额度、专职人员及导师数量、获得各项政策总额、AI资源对接服务、场景开发建设、创业赛事及培训活动举办、政策落地服务、社区及企业认定表彰等。
2.入库社区信息变更需及时报备:运营主体名称、法人、场地地址、经营面积、核心服务人员、运营模式等发生变更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保留入库资格。
3.入库社区须按季度更新入驻OPC企业名单(附件3),并及时向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备,做好信息动态维护。
4.入库OPC社区需按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调研、核查情况、上报数据及政策落实等工作。
5.入库OPC社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予以清退出库,取消相关扶持政策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库:
(1)年度绩效评估连续2次不合格,或连续2次不参加绩效评估。
(2)场地缩减、租赁到期、企业流失等不再满足入库基础硬性条件的。
(3)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申报材料及运营数据,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入驻OPC数量连续6个月低于入库最低标准,或连续6个月无新增企业的。
(6)主动申请退出OPC社区入库管理的。
(7)其他违反高新区OPC发展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准入条件充分兼顾当前OPC发展实际,后续将结合社区培育成效及发展情况,对申报条件实施动态调整。请有意向创建高新区OPC社区的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冉翔、孙舒昕
联系方式:0411-81890867、0411-81895302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1.大连高新区OPC社区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OPC社区管理机构人员名单.docx
附件3.入驻OPC企业名单.docx
附件4.社区管理制度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