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一)为投资促进局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承接行政审批工作。派驻人员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负责投资促进局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等工作。负责协助配合投资促进局开展各级各类政策兑现的组织、受理、咨询、审计、专家论证等前中期环节的相关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等工作。负责审批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等工作,定期汇总审批业务并上报行政许可信息。

    (三)负责企业服务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社会机构与企业间的联动服务机制,为高新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负责企业考察、走访和调研工作,收集、协调解决企业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负责指导、协调高新区贸促会、行业协会、企业商会等经济贸易促进组织机构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府指令性展览会议、经贸会议、培训活动的企业组织及布展会务等相关工作,包括承担民间对外交往、国际交流、外事活动、涉外企业交流、涉外参展参会、海外华人华侨外事相关活动等工作。

    (五)负责协助局内落实国家、省、市、区级政策兑现的相关工作。包括外贸出口奖励资金、加工贸易专项补贴资金、一般贸易补贴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等各项外资、外贸领域各级政府政策的企业申报受理、初审和咨询等工作。

    (六)负责协助开展外事领域的管理工作,包括全区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审核、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协助开展商贸流通、市场运行等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协助配合投资促进局内科室开展综合文字、数据统计、信息汇总、企业服务、培训座谈、参展参会、企业检查、疫情防控、投诉平台维护和处理等工作。

    (九)承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