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连市第四批电商直播试点基地认定的通知

    发布人: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1:08:46 阅读次数:3224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大连市第四批电商直播试点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市商务局决定在开展认定全市前三批电商直播试点基地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开展全市第四批电商直播试点基地认定工作。现面向高新区企业征询运营规范、特色突出、区域示范性较强的电商直播基地,作为第四批大连市电商直播候选试点基地。请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填报《大连市第四批电商直播试点基地推荐表》,于7月10日前递交至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谢旖旎
        电  话:84821209

    附件:大连市第四批电商直播试点基地推荐表.docx